一、 主要职责
(一)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在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农委系统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决策、工作部署,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
负责农委系统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推动基层的党建工作;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农委系统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全区农村现代化建设。
负责农委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
负责农委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党风廉政建设。
负责农委系统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
负责农委系统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和聘任工作。
负责农委系统农村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普法工作。
领导农委系统共青团、工会、妇联工作。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农村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及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指导有关调整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信贷、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的贯彻实施。
协调指导有关农村各业的生产和流通,组织推动农村对外开放,指导农村外向型经济和农村第三产业发展。
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与管理。
指导本区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编制本区农业、林业、水利、牧渔业、农机等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综合协调本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资源区划、菜蓝子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各产业科研、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推动农村信息化工作。
负责本区乡镇企业规划,研究拟定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引导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参与组织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推动小城镇发展,指导监督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农民体育、卫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管理工作。
指导农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林业和绿化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区镇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区镇企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规格为副处级。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区绿化工作。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绿化科。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 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村工作委员会设 7 个职能科 ( 室 ) 。
( 一 ) 工委办公室
( 二 ) 行政办公室
( 三 ) 农村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