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规定,拟定相应的具体办法;督促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承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
(三)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四)综合管理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负责区、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站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的编报和发放工作。
(五)负责我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编报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
(七)制定本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规划统计科
(三)宣传教育科
(四)科学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