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事实。
(二)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三)负责党中央、国务院来文,市委、市政府及其部委办来电和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报告的处理工作。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组织处理由区政府直接组织和处理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对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指导和信息员培训,做好《政务通报》、《政务简报》、《政务信息》的编辑工作。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参与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督查、推动工作,及时向区领导提供经济信息。
(九)负责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提出的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审核区政府各部门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承担市政府及其委、办、局和友好地区政府领导来汉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办理因公外出人员的出国手续。
(十四)协助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十五)做好街道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二)资料科
(三)信息科
(四)督办科
(五)街道科
(六)外事联络科
(七) 行政科
(八)信息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