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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8-10 8:40:17   点击次数:
 
批转区法制办关于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汉沽政发[2007]78号


各委、办、局,各街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法制办拟定的《关于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和最近召开的天津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行政争议日渐增多,矛盾纠纷凸显的特殊时期。面对新的形势,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广大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力争把一部分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以保障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保障开发开放的顺利进行,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区政府法制机构、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和《意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充分认识改善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构建和谐汉沽的必然要求,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二)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三个定位”,做到“四个坚持”。即:抓好法律定位,把行政复议协调工作作为复议为民,践行法制政府的窗口;落实功能定位,把行政复议协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强化价值定位,把行政复议协调作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坚持行政复议服从、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和争议,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行政复议与依法行政的结合,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创新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总体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为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廉政、守法、诚信、高效的法治政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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