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信访接待 主管部门:区信访办 主要职责:1、负责处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2、协调处理跨部门(单位)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审查有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 公开电话:25694285 服务时间:上班时间
版权所有 2006-2007 津ICP备050076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