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行政复议 主管部门:政府法制办 主要职责: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 3、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拟定复议决定; 4、处理或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办理因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应诉事项。 公开电话:25695494 服务时间: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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